为科学衡量我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准确把握两化融合发展规律,突出两化融合发展方向,根据国家工信部《关于开展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的通知》以及省经信委、科技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意见》、省政府下发的《浙江省工业强县(市、区)综合评价办法》的要求,2013年,省企业信息化促进会受省经信委委托在国家工信部制定的《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的指导下,对全省11个地级市和90个县(市、区)开展了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形成报告如下:
一、浙江省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过程
“十二五”开局以来,省经信委高度重视两化融合评估评价工作,于2010年委托省企业信息化促进会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评价前期研究工作。省企业信息化促进会在对上海、广东、山东等地两化融合评估体系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提出了《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体系》和《企业两化融合评价体系》初步成果,并作为毛光烈副省长重点调研课题《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的工作部署和具体举措》的子报告之一。2012年,国家工信部发布《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体系》并全面部署了评估工作,我省也按照国家工信部要求,开展了省级两化融合评估工作。同时,为了配合省政府开展工业强市、工业强县(市、区)的考核工作,量化衡量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省经信委全面部署了面向11个地市和90个县(市、区)的两化融合评估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评估的通知》并召开了工作布置会,要求各县(市、区)选取20家以上的样本企业,工业强县选取40家以上的样本企业,并对指标体系作了解释说明。截止2013年12月,共回收样本企业调查问卷1948份,,在样本数量和质量上符合此次评估的基本要求。促进会秘书处通过两个月时间,对上报数据进行了反复核对,按照评估体系的计算方法得出各市、县的两化融合发展指数,为进一步考核地方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区域信息化发展水平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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