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方案(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8号)的有关要求,为推动骨干企业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加快提升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
一、登高指标与分级
各市、县(市)选择销售收入排名前列的属地工业企业,围绕企业信息化专项规划制订、企业资源计划(ERP)普及率、制造执行系统(MES)普及率、装备数控化率、机器联网率、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普及率、供应链管理系统(SCM)普及率、采购环节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销售环节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以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等11个主要方向(指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机器换人,开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创新互联网应用,实现企业信息化水平的逐步提升,信息化层级的逐年“登高”。
(一)主要指标。
1、企业信息化专项规划:企业是否定期制定信息化专项规划。
2、企业资源计划(ERP)普及率:企业ERP系统的物料需求计划、采购计划、主生产计划、销售执行计划、财务预算、人力资源计划等功能的实现情况。
3、制造执行系统(MES)普及率:企业应用MES实现自动排产计划生成、生产过程监控、设备状态监控的情况。
4、装备数控化率:企业数控装备占总装备的比例。
5、机器联网率:企业联网化装备占数控装备的比例。
6、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普及率:企业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情况以及数据的开发利用情况;PLM系统对现代化研发管理制度和先进研发技术方法的支持情况。
7、供应链管理系统(SCM)普及率:企业应用信息系统对供应链信息和协作管理、供应链业务执行等功能的实现情况。
8、采购环节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企业中电子商务产生的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9、销售环节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企业中电子商务产生的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
10、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企业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程 (CAE)、计算机辅助工艺 (CAPP)等数字化设计工具的情况。
1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是否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二)水平层级。
根据对企业11个指标项的建设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方法见附件),按评分高低把企业信息化总体水平分为四个层次:
1、总体初级水平(D级):信息化水平评分45分以下,企业总体处于两化融合起步建设阶段,以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单项应用建设为主;
2、总体中级水平(C级):信息化水平评分为45分(含)-60分(不含),企业总体处于两化融合单项覆盖阶段,初步实现信息化单项应用覆盖;
3、总体高级水平(B级):信息化水平评分为60分(含)-80分(不含),企业总体处于两化融合集成提升阶段,信息化建设以系统集成应用为主;
4、总体卓越水平(A级):信息化水平评分为80分及以上,企业总体处于两化融合创新突破阶段,在体制机制较为完善、信息化应用全局覆盖且广泛集成的基础上,企业逐步实现各领域信息化的创新应用。
二、工作目标
全省2015年首批2000家企业开展“登高”计划,其中卓越水平(A级)企业300家,高级水平(B级)企业400家,中级水平(C级)企业700家,初级水平(D级)企业600家。通过三年时间,列入“登高”计划企业信息化水平从基础应用、单项应用向集成应用、创新应用、产业链协同应用逐步“登高”,到2017年,30%以上达到两化深度融合卓越水平(A级),40%以上达到高级水平(B级),中级及以下水平的比例低于30%;70%以上骨干企业实现装备智能化、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现代化、营销服务网络化的基本覆盖;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应用率80%以上,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应用率60%以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得到普遍推广;全省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90以上,力争位居全国前三,各市、县(市、区)实现同比例发展。
表1 骨干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量化目标汇总表
三、实施流程
建立“浙江省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评估网站,开通“浙江省两化融合评估评价平台”,并向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提供分级管理和数据报送功能。每年三季度开始评估工作,流程分六步:
(一)确定企业。由各市、县(市、区)经信委确定本地销售收入前20家企业列入“登高”计划。各个年度企业名单总体保持稳定,并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度调整。各市、县(市、区)依据网络平台可以分级管理企业数据。
(二)数据填报。“登高”计划企业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准确填报调查表。数据填报中不弄虚作假,经核实作假的企业取消“登高”计划资格,并通报批评。数据指标主要参照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调查表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订。
(三)数据初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登高”计划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评估工作对企业填报数据进行电话核对和必要的实地核查,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
(四)数据更新。企业在实施信息化项目过程中,可以登录评估平台录入项目情况,以便主管部门跟踪和服务企业“登高”过程。
(五)水平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登高”计划企业两化融合水平进行年度评估,确定水平评级,并予以公示,对列入卓越水平的企业可以进行实地评估。依据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数据,对全省各市、县(市、区)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进行年度评估。
(六)数据发布。通过有关媒体发布评估报告,作为地方贯彻实施浙政发〔2014〕18号文件的重要依据,相关数据纳入工业强县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经信委负责我省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的总体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登高”计划网站并负责独立第三方评估。各地做好地方“登高”计划企业的帮扶工作,统筹资源支持计划的实施,协助企业填报数据并审核确认。
(二)完善服务体系。省经信委建立并发布工业信息工程公司、两化深度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目录。企业信息化“登高”数据将逐步向工业信息工程公司开放,提升企业信息化精准对接和服务能力。鼓励企业主动对接支撑服务机构,开展信息化规划设计、需求分析和咨询评估合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发挥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等作用,加大对企业信息化“登高”共性技术开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列入“登高”计划企业,经评估信息化水平达到卓越水平(A级)的可列为省级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各地在安排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中,予以优先考虑。
(四)加强应用推广。每年组织开展以促进企业信息化水平“登高”为主题的巡回推广、进企业等专项活动10场以上,大力宣传各地区、各行业和典型企业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积极通过《信息化建设》、《经贸实践》、网上展示和博览会等形式扩大推广范围和深度。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交流合作。省、市、县(市、区)分层组织开展“两化”深度融合主题宣讲和培训,大力培养企业信息化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组织建立两化深度融合指导员队伍,对“登高”计划企业进行蹲点服务。鼓励开展信息技术联合创新、应用示范、人才培训和评估认证等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支持相关组织和企业参与相关领域标准的制修订。
附件:浙江省企业信息化水平“登高”计划评分表
附件
浙江省企业信息化水平“登高”计划评分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22日
浙江省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方案
(2015-2017年)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8号)的有关要求,为推动骨干企业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加快提升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
一、登高指标与分级
各市、县(市)选择销售收入排名前列的属地工业企业,围绕企业信息化专项规划制订、企业资源计划(ERP)普及率、制造执行系统(MES)普及率、装备数控化率、机器联网率、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普及率、供应链管理系统(SCM)普及率、采购环节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销售环节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以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等11个主要方向(指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机器换人,开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创新互联网应用,实现企业信息化水平的逐步提升,信息化层级的逐年“登高”。
(一)主要指标。
1、企业信息化专项规划:企业是否定期制定信息化专项规划。
2、企业资源计划(ERP)普及率:企业ERP系统的物料需求计划、采购计划、主生产计划、销售执行计划、财务预算、人力资源计划等功能的实现情况。
3、制造执行系统(MES)普及率:企业应用MES实现自动排产计划生成、生产过程监控、设备状态监控的情况。
4、装备数控化率:企业数控装备占总装备的比例。
5、机器联网率:企业联网化装备占数控装备的比例。
6、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普及率:企业对产品的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情况以及数据的开发利用情况;PLM系统对现代化研发管理制度和先进研发技术方法的支持情况。
7、供应链管理系统(SCM)普及率:企业应用信息系统对供应链信息和协作管理、供应链业务执行等功能的实现情况。
8、采购环节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企业中电子商务产生的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9、销售环节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企业中电子商务产生的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
10、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企业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程 (CAE)、计算机辅助工艺 (CAPP)等数字化设计工具的情况。
11、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是否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二)水平层级。
根据对企业11个指标项的建设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方法见附件),按评分高低把企业信息化总体水平分为四个层次:
1、总体初级水平(D级):信息化水平评分45分以下,企业总体处于两化融合起步建设阶段,以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单项应用建设为主;
2、总体中级水平(C级):信息化水平评分为45分(含)-60分(不含),企业总体处于两化融合单项覆盖阶段,初步实现信息化单项应用覆盖;
3、总体高级水平(B级):信息化水平评分为60分(含)-80分(不含),企业总体处于两化融合集成提升阶段,信息化建设以系统集成应用为主;
4、总体卓越水平(A级):信息化水平评分为80分及以上,企业总体处于两化融合创新突破阶段,在体制机制较为完善、信息化应用全局覆盖且广泛集成的基础上,企业逐步实现各领域信息化的创新应用。
二、工作目标
全省2015年首批2000家企业开展“登高”计划,其中卓越水平(A级)企业300家,高级水平(B级)企业400家,中级水平(C级)企业700家,初级水平(D级)企业600家。通过三年时间,列入“登高”计划企业信息化水平从基础应用、单项应用向集成应用、创新应用、产业链协同应用逐步“登高”,到2017年,30%以上达到两化深度融合卓越水平(A级),40%以上达到高级水平(B级),中级及以下水平的比例低于30%;70%以上骨干企业实现装备智能化、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现代化、营销服务网络化的基本覆盖;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应用率80%以上,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应用率60%以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得到普遍推广;全省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90以上,力争位居全国前三,各市、县(市、区)实现同比例发展。
表1 骨干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量化目标汇总表
项目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A级企业 | 15% | 20% | 30% |
B级企业 | 20% | 30% | 40% |
C级企业 | 35% | 30% | 20% |
D级企业 | 30% | 20% | 10% |
企业资源计划管理系统(ERP)普及率 | 75% | 78% | 80% |
制造执行系统(MES)普及率 | 30% | 32% | 35% |
机器联网率 | 34% | 37% | 40% |
装备数控化率 | 42% | 45% | 48% |
供应链管理系统(SCM)普及率 | 65% | 67% | 70% |
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普及率 | 40% | 43% | 45% |
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 | 83% | 85% | 87% |
采购环节电子商务应用率 | 18% | 20% | 22% |
销售环节电子商务应用率 | 25% | 30% | 35% |
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认定企业 | 20 | 40 | 80 |
信息化规划 | 57% | 60% | 65% |
两化融合指数 | 87 | 88 | 90 |
建立“浙江省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评估网站,开通“浙江省两化融合评估评价平台”,并向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提供分级管理和数据报送功能。每年三季度开始评估工作,流程分六步:
(一)确定企业。由各市、县(市、区)经信委确定本地销售收入前20家企业列入“登高”计划。各个年度企业名单总体保持稳定,并可以视具体情况适度调整。各市、县(市、区)依据网络平台可以分级管理企业数据。
(二)数据填报。“登高”计划企业严格按照指标解释,准确填报调查表。数据填报中不弄虚作假,经核实作假的企业取消“登高”计划资格,并通报批评。数据指标主要参照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调查表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订。
(三)数据初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登高”计划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初步审核,并结合评估工作对企业填报数据进行电话核对和必要的实地核查,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
(四)数据更新。企业在实施信息化项目过程中,可以登录评估平台录入项目情况,以便主管部门跟踪和服务企业“登高”过程。
(五)水平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登高”计划企业两化融合水平进行年度评估,确定水平评级,并予以公示,对列入卓越水平的企业可以进行实地评估。依据企业两化融合评估数据,对全省各市、县(市、区)区域两化融合发展水平进行年度评估。
(六)数据发布。通过有关媒体发布评估报告,作为地方贯彻实施浙政发〔2014〕18号文件的重要依据,相关数据纳入工业强县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经信委负责我省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的总体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登高”计划网站并负责独立第三方评估。各地做好地方“登高”计划企业的帮扶工作,统筹资源支持计划的实施,协助企业填报数据并审核确认。
(二)完善服务体系。省经信委建立并发布工业信息工程公司、两化深度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目录。企业信息化“登高”数据将逐步向工业信息工程公司开放,提升企业信息化精准对接和服务能力。鼓励企业主动对接支撑服务机构,开展信息化规划设计、需求分析和咨询评估合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发挥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等作用,加大对企业信息化“登高”共性技术开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示范项目的支持。列入“登高”计划企业,经评估信息化水平达到卓越水平(A级)的可列为省级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各地在安排各类专项资金和基金中,予以优先考虑。
(四)加强应用推广。每年组织开展以促进企业信息化水平“登高”为主题的巡回推广、进企业等专项活动10场以上,大力宣传各地区、各行业和典型企业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积极通过《信息化建设》、《经贸实践》、网上展示和博览会等形式扩大推广范围和深度。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交流合作。省、市、县(市、区)分层组织开展“两化”深度融合主题宣讲和培训,大力培养企业信息化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组织建立两化深度融合指导员队伍,对“登高”计划企业进行蹲点服务。鼓励开展信息技术联合创新、应用示范、人才培训和评估认证等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支持相关组织和企业参与相关领域标准的制修订。
附件:浙江省企业信息化水平“登高”计划评分表
附件
浙江省企业信息化水平“登高”计划评分表
序号 | 指标 | 总分值 | 实现情况 | 评分 | |
1 | 企业信息化专项规划 | 5 | 信息化规划分散在其他规划之中 | 2 | |
有信息化专项规划 | 5 | ||||
2 | ERP普及率 | 15 | 应用1个模块 | 2 | |
应用2个模块 | 4 | ||||
应用3个模块 | 6 | ||||
应用4个模块 | 9 | ||||
应用5个模块 | 12 | ||||
应用6个模块及以上 | 15 | ||||
3 | MES普及率 | 12 | 实现自动排产的车间比例 | 10%-40%(不含) | 2 |
40%(含)-80%(不含) | 3 | ||||
80%(含)-100% | 4 | ||||
实现生产过程监控的车间比例 | 10%-40%(不含) | 2 | |||
40%(含)-80%(不含) | 3 | ||||
80%(含)-100% | 4 | ||||
实现设备状态监控的车间比例 | 10%-40%(不含) | 2 | |||
40%(含)-80%(不含) | 3 | ||||
80%(含)-100% | 4 | ||||
4 | 装备数控化率 | 10 | 10%-40%(不含) | 4 | |
40%(含)-80%(不含) | 8 | ||||
80%(含)-100% | 10 | ||||
5 | 机器联网率 | 10 | 10%-40%(不含) | 4 | |
40%(含)-80%(不含) | 8 | ||||
80%(含)-100% | 10 | ||||
6 | PLM普及率 | 10 | (1)包含一切与产品有关的数据和数据之间的关系 (2)控制产品数据从产生消亡经历的各种过程 (3)落实企业产品研发管理制度 (4)支持先进的研发技术和方法 (5)为产品研发管理提供商业智能服务 | ||
以上功能实现1项 | 2 | ||||
以上功能实现2项 | 4 | ||||
以上功能实现3项 | 6 | ||||
以上功能实现4项 | 8 | ||||
以上功能全部实现 | 10 | ||||
7 | SCM普及率 | 6 | (1)供应链信息和协作管理(2)供应链业务执行 | ||
以上功能实现1项 | 3 | ||||
以上功能全部实现 | 6 | ||||
8 | 采购环节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 6 | 电子商务采购占总采购的10%-30%(不含) | 2 | |
电子商务采购占总采购的30%(含)-70%(不含) | 4 | ||||
电子商务采购占总采购的70%(含)-100% | 6 | ||||
9 | 销售环节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 6 | 电子商务采购占总采购的10%-30%(不含) | 2 | |
电子商务采购占总采购的30%(含)-70%(不含) | 4 | ||||
电子商务采购占总采购的70%(含)-100% | 6 | ||||
10 | 数字化设计工具普及率 | 10 | (1)应用CAD(2)应用CAM(3)应用CAE(4)应用CAPP | ||
应用以上1项 | 3 | ||||
应用以上2项 | 5 | ||||
应用以上3项 | 8 | ||||
以上全部应用 | 10 | ||||
11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 10 | 通过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 | 10 | |
总分 | 100 | 得分 |
|